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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浙江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审计机关信访工作的意见》政策解读
浙江省审计厅
2022-11-07
主动公开

朗读
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机关的信访工作,推进审计机关信访工作的常态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,省审计厅制定了《浙江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审计机关信访工作的意见(浙审办〔2013〕70号)》,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:
一、制定背景
根据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《浙江省信访条例》等有关法规、规章的规定,结合审计工作实际,制定本意见,并自2013年9月19日起施行。
二、主要内容
《浙江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审计机关信访工作的意见(浙审办〔2013〕70号)》共分四个部分,主要内容为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、加大信访事项办理力度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。
三、适用对象
浙江省审计机关信访工作适用本意见。
四、聚焦重点
1.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责任。第二部分提出“各级审计机关要建立‘一把手’总负责,分管领导具体负责,其他领导根据分管内容‘一岗双责’、涉事处(科)室协作配合的信访工作机制”。
2.进一步加大群众来信办理力度。第二部分提出“进一步建立健全办理群众来信的工作制度,规范接信的岗位职责、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,提高办信、接访、复查复核、三级终结的工作质量”。
3.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工作。第二部分明确了信访事项的登记、督办、复查复核、反馈、送达和信访信息系统使用、信访形势分析研判、信访档案管理要求。
五、解读机关
解读机关:浙江省审计厅
联系人:吴延强
联系方式:0571-87051622